步骤1:确定/证明婚姻关系(表格I-130)

为配偶申请基于婚姻关系的绿卡的的第一步是提交I-130表格(技术上称为“配偶申请书”)到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USCIS(以下简称移民局)从属于美国国土安全部。

I-130表格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证明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填写/提交I-130表格的配偶方称为“申请人”(“petitioner”)或“赞助者”( “sponsor” )。申请人必须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申请获得绿卡的配偶称为“受益人”(“beneficiary”)。

I-130表格的填写/提交包括下列关键内容:

  • 政府征收的注册/备案费(Government filing fee )535美元
  • 证明申请人是美国公民(出生证、入籍证书或有效美国护照的复印件)或美国合法永久居民(绿卡复印件)的相关证件
  • 确定/证明存在合法的有效婚姻关系的证据(例如,显示配偶双方姓名、结婚地点和结婚日期的结婚证书)
  • 证明婚姻不存在欺诈行为的证据(例如,双方共同签署的租约,共同的银行账户报表,双方在一起的照片)
  • 证明配偶中任何一方在此前的婚姻关系均已终止的证据(如离婚文件)

在I-130申请表及有关文件完成后,需将其寄到指定的移民局。通常在两周内您将从移民局寄给您的邮件中获得正式的收据。如果移民局需要更多的信息或文件来处理您的申请,他们会在2-3个月内发给您一个“需要证据” (RFE)的通知。一旦移民局获得他们需要的所有资料,通常会在6-8个月内就您的I-130申请做出决定。

在您收到I-130申请被批准的通知后,接下来的步骤取决于您为之申请绿卡的配偶目前是生活在美国或仍在国外…

步骤2:确定配偶是否具有申请绿卡的资格

美国政府有两个不同的程序来决定您为之申请绿卡的配偶是否符合资格。

居住在国外的配偶

如果您为之申请绿卡的配偶住在国外,下一步是向美国国务院管辖下的国家签证中心NVC(National Visa Center)提出申请。国家签证中心NVC负责收集必要的表格和文件,并决定您为之申请绿卡的配偶是否可以前往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面谈(称为“领事处理”)。向国家签证中心NVC提交的申请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政府征收的注册/备案费(Government filing fee )445美元
  • DS-260 表格(从网上填写的绿卡申请表)
  • 配偶的国籍证明(出生证明和护照照片页的复印件)
  • 若配偶曾经有过违法行为,需要提交警察对此违法行为作证/说明文档的复印件
  • 证明申请人有能力在经济上支持申请绿卡的配偶(表格I-864,或“经济担保书”,加上有关证据如报税表和工资单)

国家签证中心NVC通常需3-5个月的时间来处理申请,然后将其转发到您为之申请绿卡的配偶所在国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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